正荣公益基金会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日期:2014-11-24
近日,正荣公益基金会成为福建省2014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之一,基金会运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再次得到政府的肯定,也为纳税人向基金会进行公益性捐赠提供了更好的平台。
据了解,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是国家鼓励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有关规定,企业通过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等单位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基金会等单位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既是公益性社会团体吸引外部捐赠、促进自身发展的必经之路,同时也对社会团体自身运作的规范化、透明化以及公开化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正荣公益基金会将继续提升自身运作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为促进公益生态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关于公布2014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闽财税〔2014〕34号
http://www.fjcz.gov.cn/article.cfm?f_cd=6&s_cd=16&sid=0&id=C2E6F75A-D605-5850-C5D79863BF21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