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公益诉讼,让太湖渠迎来了新生
今年的雨季已经来临。很多地方都在忙着预防洪涝灾害,但令福建绿家园工作人员揪心的,却是畜禽养殖污染的扩大。一场暴雨,就可能将坑渠中积存的粪污溢进农田,冲往下游。
湖北襄阳的太湖渠,就曾发生过这样的污染事件,一场暴雨,粪污便冲进唐白河,并危害到汉江、长江的水质。绿家园经过历时两年多的环境公益诉讼,才让太湖渠获得了新生。
但是,还有多少像太湖渠这样的渠道,奄奄一息地浸渍在粪污中,等着拯救呢?
01
看见:太湖渠的无声啜泣
太湖渠,位于南阳盆地南缘,是一条西晋年间开掘的人工灌溉渠道。
南阳盆地,位于中国核心腹地,属汉江流域,境内白河、唐河、丹江都是汉江重要支流。
因水陆交通便利,古代时南阳盆地是沟通南北的必经之路,从南阳盆地经随枣走廊可南下江汉盆地,走武关道、方城隘口可北上关中盆地、洛阳盆地,所以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因地理位置重要,南阳盆地很早就得到开发,历朝历代都重视水利建设,开挖渠道,修建陂池,汛期泄洪,旱时灌溉,为该地后世的人丁兴旺打下了重要基础。
时至今日,南阳人口超过千万,在全国人口最多的河南省中位列第一。
在南阳历代主政官员中,西汉的召信臣和东汉的杜诗尤为显著。二人都曾为南阳太守,任上开发水利,扩充农田,留下了“召父杜母”的美名。“父母官”一说即来源于此。
西晋年间的太湖渠延续了这一传统。太湖渠渠首在南阳新野县东南,原来引唐河水,后来引白河水,到湖北省襄州区朱集镇三合村再次汇入白河,在朱集镇境内全长15.5千米。
朱集镇古代时曾属南阳郡,别称“河套明珠”,东边的唐河和西边的白河组成V字形,将朱集镇夹在中间,属于典型的“夹河套”位置。
而太湖渠相当于在V字中间画了一横一竖,使得中间土地便于灌溉,泽被当地1700余年。
但如今由于地表水量减少,太湖渠已渐渐丧失了灌溉功能,仅在汛期做泄洪之用。
太湖渠一隅
2015年,太湖渠第一次面临千年未遇之重大考验,从泽被百世变成了遗臭乡间。
那一年,正大集团召开了“百万头猪源”的推动工作会议,襄阳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则发起了“从农场到餐桌”安全可追溯的百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采用家庭农场合作模式。
事关食品安全,对消费者来说,这当然是件好事,襄州区政府也很支持,对农户来说,同样是件好事,以前要给厂里打工,现在自己做老板,更为自由,收入也更多。
襄阳正大农牧提供生猪苗、预付养殖费,农民既不用担心技术,又不用担心销路,何乐而不为?很快,就有500余家农户和襄阳正大农牧签订了合同,盖起了猪圈。
有人算过一笔账,一头生猪的纯利润在120元左右,不少养殖户都是千头以上的规模,一年净收入可以在12万元以上。不用出门就能致富,当地农户一拥而上。
问题是,养殖规模上来了,但排污设备却没有跟上来。一些养殖户为了节省成本,猪粪猪尿直接排入旁边的太湖渠中。
太湖渠,一条1700多年的渠道,就成了露天的蓄粪池,臭味弥散,欲哭无泪。
周边的菜农不乐意了。虽然挨着太湖渠的蔬菜长得绿油油的,但是“煮不熟”,吃得“硬梆梆的”。不过因为他们自己不吃,主要是卖到城里,所以平时也就是几句牢骚。
但这种相安并未持续太久。夏季来临,一场大雨过后,太湖渠又成了天然的泄洪渠道。雨水带着粪污漫到两岸的农田,又一路冲进唐白河中,进而汇入汉江,奔向武汉。
旁边的菜地被波及到了。蔬菜上沾满了粪污,既卖不上价,又很容易烂掉。一些菜农上访,准备讨个说法。镇政府也很头大,到底是谁的责任,谁家的粪污很难认定。
太湖渠的粪污成了“烫手山芋”。不是因为污染,而是因为污染导致部分群体的利益受损。
在被称为范文的朱集镇人大2018年收官报告中,特别提到,“2017年8月以来,朱集畜禽养殖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矛盾较为突出。严峻的形势引起了区镇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
而太湖渠的啜泣,周围没有人听得到。在被玷污之前,她已经造福了这块土地1700多年。
02
不忍:路见不平,起诉相助
“围观”群众无动于衷,倒是路人率先发现了太湖渠的异样,出手相助。
2016年10月18日,襄阳市环保协会在一次例行调研中发现,朱集镇个别养殖场畜禽类粪便未集中收集,产生污水由下源渠经太湖渠流入白河注入汉江,对汉江水质有直接影响。
这次调研返程后,襄阳市环保协会将污染情况反馈给襄州区环保局,并在协会官网上公布。
时隔半年,2017年4月7日,襄阳市环保协会再次调研太湖渠,发现污染未见改善。
曝光、沟通似乎没有起到直接效果,但却为问题的最终解决播下了种子。公益行动有时就像一场接力赛,当一个组织无能为力时,另外一个组织就会接棒前行。
吴安心律师在浏览襄阳市环保协会网站上发现了这一情况, 迅速开展了查证。
吴律师有着十多年执业经验,曾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担任志愿者律师,致力于为污染受害者和环保组织提供法律帮助,当时已代理过河南、湖北、福建、北京4省市的5起公益案件,也是福建绿家园的公益法律顾问。
而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是福建省首家环保公益组织,创办于1998年,常年开展环境教育、环境调研、政策倡导工作,曾发起过绿乡村计划、水域观察、科学放生护生等公益行动,有着丰富的污染调研经验,还曾提起多起有里程碑意义的环境公益诉讼。
太湖渠污染,把两省的环保组织悄然联接起来,吴律师既是志愿者、代理人,又是纽带。
团队聚合之后,查证采取了两种方式,首先是现场取证。
2017年6月30日,吴律师和福建绿家园法务团队对太湖渠开展污染调研,发现多家养殖户明渠排放养殖废水,太湖渠水体都变成了酱油色,蜿蜒流入白河,白河不白,变成“酱河”。
7月1日,调研发现朱集镇兴合牲猪合作养殖社暗管排污,太湖渠里积满了几公里的禽畜粪污,臭气熏天。周边飞舞的苍蝇,大得撞在脸上都生疼。
渠道周围充斥着苍蝇,烈日下味道更为浓烈
对于太湖渠当时的恶臭,吴安心律师记忆犹新,那是一种经过高温发酵、日光暴晒后的臭味,干臭和湿臭融在一起,停留在人的脑海中,经久不散。
7月24日,绿家园携带摄影装备、无人机再次从福建出发来到襄阳,用无人机对太湖渠进行了全景拍摄。7月的夏季炎热,为了不被发现,团队是乘着中午企业午休的时间开展调研工作,12点的太阳照着脸颊火辣,顶着饿意和热浪,徒步几公里完成调研后,调研成员的衣服都已经能拧出水。
对于太湖渠汇入白河的入口处,团队做了水质检验,氮氨果然超标。
看到润泽当地1700多年的太湖渠变成这般模样,众人不禁喟叹。
现场取证同时,吴律师和绿家园团队还开展了案头查证。
一是处罚查证。如果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证明养殖户要承担责任。
通过向襄阳市环保局、襄州区环保局提交信息公开,得知造成污染的三家养殖场没有履行环评手续,其他养殖场没有进行环保验收,也没有排污许可证,部分养殖场还受到过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是法规查证。对于环境保护已有明确的法条支持,未做环评、造成污染的要承担责任。
● 在总体原则上,时行《民法总则》第九条提到: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 时行《环境保护法》第六条提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 在环评手续上,时行《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提到:“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 时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同样提到了这一原则。在具体实施上,时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还做了详细规定。
● 至于造成环境污染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时行《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这相当于设置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变一般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为“谁污染谁举证(无污染或少污染)”,大大降低了原告的举证成本和举证难度。
● 此外,时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让法院在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时有章可循。
法网恢恢,铁证如山,第三次现场取证后,救助太湖渠已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
福建绿家园委托吴安心律师,迅即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六家被告停止污染,并赔偿巨额生态修复费用和服务功能损失。
03
棒喝:林英老师的现场普法
一纸诉状,震慑住了污染的养殖户。数百万的赔偿金,是他们有生以来摊上的最大的官司。有一家在收到起诉通知书的当天,夫妻两人就办理了离婚。
案件几经辗转,移交到武汉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专门审理长江流域的船舶案件及涉外海事、海商案件。该案是武汉海事法院受理的第一批由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也是该院审理的首例畜禽养殖水污染案件,由裴缜副院长担任审判长。
法院现场查验后, 2018年5月13日,把原被告双方约到一起开展调解工作。
5月12日,林英老师接到传票,要求赶赴襄州区参加调解。当时她刚办完父亲的葬礼,还没从悲痛之中走出来。一边是刚刚离世的亲人,一边是饱受煎熬的河道,林英老师在和父亲做了告别、宽慰了家人之后,毅然踏上了行程。
调解工作是在襄州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并没有预想得那么顺利。
在气势上就差了一重。被告有六家养殖合作社和承担连带责任的襄阳正大农牧,黑压压坐了一片。而原告方只有林英老师、吴安心律师和一位志愿者,显得势单力薄。
语言上也隔了一层。虽然双方都说的普通话,但林英老师带有浓重的“胡建”口音,当地人的襄阳话也不遑多让,结合了湖北、河南和陕西方言的特点。
养殖户不理解,谁家养猪没有屎尿啊,为什么有人多管闲事,还是从千里之外的福建赶来?上百万赔偿额,一下子让正在奔向小康的生活蒙上了巨大阴影,甚至可能成为泡影。
襄阳正大农牧的代理律师更不客气,直斥吴安心律师没有生活常识,没有法律素养。在他们看来,那些粪便根本没有污染,还是值钱的肥料,这是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农家肥。
养殖户也跟着帮腔,法律方面他们不懂,但污染肯定是不存在的。
林英老师听不下去了,当场和被告律师理论。“粪便当作肥料是有限度的。就像你吃饭一样,你平时一顿可以吃两三两,但如果一顿让你吃两三斤呢?你还能受得了吗?现在不是两三斤的问题,是两三吨的问题,肚子肯定会爆炸的,土壤也消化不了!”
接着,林英老师又对农户说道:“大自然是有净化能力的,但现在因为超负荷,你已经让它失去了这个能力。我是从福建来,是为了环境保护,我们过去没有任何的纠纷、任何的恩怨,但因为你们的行为、你们的无知导致了这个问题我才出现,你这边污染是跟我是没关系,但是跟整个地球来讲,跟整体中国土地、河流来讲,都是会有影响的。”
最后,她转向襄大农牧代理律师,“农民不懂法,你们也不懂法吗?不知道建设项目都要经过环评、经过验收吗?明知他们没有,还提供猪苗负责回购,你们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听完林英老师的发言,被告方面无人应答。也许是被驳斥得无言以对,也许还在琢磨福建口音。不过,调解也陷入了僵局,让农民赔钱,还是上百万之巨,那比登天还难。想要让在座的人理解地球命运共同体的概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04
放下:公益诉讼引发的养殖技术革命
太湖渠环境公益诉讼引发媒体关注,案件审理的同时,襄州区政府也将太湖渠污染治理提上了日程。
2017年,朱集镇全面启动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建立了养殖污染治理部门联动机制,猪苗供应、政府、环保、畜牧三家说了算,发现污染停电、停苗供应等有效措施。
2018年,为彻底解决养殖污染问题,襄州区召开养殖户大会,要求养殖场采用异位发酵床技术,“每建一座发酵床,畜牧部门奖励1万元,合作的正大公司奖励4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朱集镇109座猪舍全部进行了减排改造,建成53座异位发酵床。
而到2018年6月,襄州区449家规模养殖场中,29家实行设施化处理、达标排放,271家实行干湿分离处理,67家建干粪堆集棚处理,115家建存储池,65家建沼气池,75家建异位发酵床,274家实行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9%。
一场公益诉讼,引发了养殖技术革命。而这些技术,其实早就存在。只不过是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养殖户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成本最低的处理方式。
与此同时,2018年5月,当地启动了“襄州区朱集镇项目区河道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包括渠系清淤疏浚、连锁砖护坡、渠顶步道修建及绿化,将太湖渠改造为河滨步道公园。
在林英老师看来,公益诉讼的首要目的在于止恶,而非惩恶。看到太湖渠治理的现有成效,福建绿家园顺水推舟,提出了“以技术升级代替生态修复费用”的建议。
2019年1月9日,双方调解结案。在调解协议中,绿家园同意被告用技术升级费用抵扣生态修复费用,同时需要植树复绿,在太湖渠两岸种植柳树和果树600多亩,兼顾生态效应和农民收入,由当地环保局、林业局监督执行。
养殖户松了一口气,没有了巨额赔偿的压力,但也从此明白,再想像以前那样打着粪便还田的旗号肆意排污,已经行不通了。一定会有人站出来,大声说不。
这场诉讼还引发了连锁反应,不仅朱集镇,整个襄阳市都将畜禽养殖污染提上日程。
2019年3月31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印发《襄阳市2019年汉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到,要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包括健全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关闭工作机制、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
查询显示,这是襄阳市汉江保护行动中首次明确提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案件结束了,但绿家园并未止步。他们进一步调研发现,全国多地存在类似畜禽养殖污染的状况,都是打着“粪便还田”的旗号,但实际还了没有、还了多少,多数无法验证。
于是他们准备提起系列诉讼、开展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呈交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以期推动资源的合理化利用,并让类似的污染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05
结 语
回到太湖渠,结案之后,绿家园团队已经连续两年回访调研。
2021年4月,他们再次走过太湖渠,已闻不到原先的臭味,复绿的田地果树成荫,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完成后,河段上还修建了健康步道,成为了人们可以休闲漫步的滨河公园。
河道清淤完成,两侧修建了宽阔的步道
当地摄于环保监督的压力,年出栏两千头以上的养殖大户自建了污水站,其粪尿处理能力比异位发酵床效果还好。吴安心律师表示,没有一家养殖户因此次诉讼放弃养殖。
朱集镇人大资料则显示,目前所有养殖场配套一定数量耕地,养殖污水通过三级沉淀池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建设肥水贮存、输送和配比设施,实行肥水一体化施用。
而自然环境自我修复的能力是惊人的,不知不觉之间,太湖渠就迎来了新生。
2020年12月,朱集镇人大对镇养殖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例行专项调研,发现太湖渠有鱼了,这是多年未有的现象。这不仅让调研人员喜形于色,周边的农民也感到意外。
如今的太湖渠
福建绿家园回访时也发现了“鱼跃渠槛”,团队就静静地看了三分钟,为小鱼加油。
回顾绿家园提起的太湖渠公益诉讼,有拍案而起的义愤,有酷暑恶臭的取证,有苦口婆心的普法,就像是播散了几滴甘露,不仅让太湖渠迎来了新生,也让当地民众感到了喜悦。
这种喜悦,不是来自于个人收入的增加,而是来自于自然环境的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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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韩青
图片:绿家园
排版:晶晶